严格行政许可 推进依法行政
——杭州人防(民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见成效

       自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杭州市人防办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精神,随即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和领会,并按要求分批组织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2006年办(局)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人防行政执法中,根据《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紧扣《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开展具体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2006年的“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增强全办人员的法律素质。办(局)普法领导小组把《行政许可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内容之一,列入到《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及办(局)2006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学法内容,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法释义》一书举案学法;尤其对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审批窗口、计划财务处、指挥通信处等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操作的工作人员加大教育、学习和培训的力度,要求他们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对新进人防系统工作的同志和未取得人防行政执法许可证的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让他们一开始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   
        在抓好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同时,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又继续强化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已经制订的《杭州市人防办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的办事程序及办事制度》、《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州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办事程序及办事制度》等所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和《市人防办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的设定规则和实施主体、程序、收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告知、听证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严格行政许可行为,依法办理各种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行政许可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程序和办事制度。尤其对设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人防审批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控制,实行“窗口经办人统一受理——具体经办人办理——负责人签批——窗口统一出件”的经办程序。市人防办还与每位窗口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和自律。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务实时监督系统的要求,规范人防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过程的监控。
        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是今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一方面,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另一方面,以《行政许可法》、《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与落实、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一起,对行政许可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清理工作。
        目前,杭州市执行的六项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和许可程序、办事制度、许可决定、监督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限时回复等制度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结果,通过“杭州人防”、“杭州投资”等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与此同时,办(局)有关职能部门还在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过程中,按照自上而下、上下对口的要求,根据浙江省人防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进行了对口衔接,杭州市人防系统的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六项调整为十项;改为非行政许可的一项;增加执行的上级许可类事项一项。目前,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还处在与上级部门——省人防办的对口衔接和报市政府审批之中,待市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公布并严格执行。
        在实际工作中,市人防办(民防局)又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事后监督检查,以确保被许可人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一方面,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对在建人防工程,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工作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对领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使用单位,按照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巡查的工作制度开展检查,并在年底进行年检工作,确保已建人防工程得到良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战时防空的功能。另一方面,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对滨江区和临安市人防办两家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
        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运用《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仅加强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了法治观念,也使大家牢固树立起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廉洁意识,促进了全市的人防建设朝着健康稳定快速的方向发展。 

 
来源: 法规处    李正明    发布时间: 2006-12-01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
首页 | 政务论坛 | 网上调查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粮道山23号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79592
技术支持:浙江浙大网新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华星路96号 电话:0571-88850309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