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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我市定于200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3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袭音响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二、10时15分至10时1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三、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四、在警报试鸣期间,市人防办、市广电局将组织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HTV-1)、杭州人民广播电台(中波954)实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将向杭州地区的部分手机用户发放防空警报信息。各区结合警报试鸣,将组织部分市民开展人员防护演练。全市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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