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人防工程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战时的防护标准,充分发挥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全面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市确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的(含五个县级市)人防工程设计文件中需编制《杭州市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专篇》。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专篇作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阶段的主要受理资料,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由建设单位一并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受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