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人防工程设计文件中编制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的通知

各相关建设、设计单位: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精神,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制订工作是落实城市防空袭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线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经研究,确定在杭州市人防工程设计文件中需增加编制《杭州市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该《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由建设单位一并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防办窗口。现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结建工程和自建工程。
        二、适用时间: 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 所有人防工程设计项目在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时,应同时报送该工程项目的《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否则, 服务窗口不予受理。
        (二) 各设计和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范,按照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人防工程相应设计规范要求,认真编写《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并逐步建立自审机制。
        (三) 为便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的编制,我办将择期组织培训。同时特附编制要求,供大家参考。
        (四) 编制中有不明事宜,请各建设和设计单位与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防办窗口具体联系。

        附件:《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的编制要求》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来源:    工程处    发布时间: 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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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的编制要求.doc
  • 材料和设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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