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普法学习


市人防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6月25日,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特别邀请市委党校讲师王柳为人防办(民防局)党组成员、直属单位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辅导讲座。这是市人防办(民防局)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中的又一次集中学法活动。
         王柳老师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与国外类似法律的异同、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内容、管理体制、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以及应急管理的理念、应急处置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方面,结合国内外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置的成功及不成功的实例,为大家作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一个个具体的事实相对应的生动讲解,使大家获益匪浅。
        在辅导讲座时,王柳老师从我国自从2003年应对“非典”开始,逐步走向对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编制预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建设及经常性的演练,最后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和处置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和管理,从而使我国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处置科学而成熟地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尤其是王柳老师讲课中,还穿插了大量的有关吉林某化工厂爆炸导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今年年初的冰雪天气灾害、“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应对处置的图片和事例,以及美国对卡特丽娜飓风、缅甸对吉尔纳斯热带风暴的处置应对情况,更加深了大家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理解。同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与媒体关系的处理等做了特别的讲解。

 
来源: 法规处    李正明    发布时间: 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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