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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新路155号)
邮政编码:
310014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工作电话:
0571-85085272
传 真:
0571-85085273
监督电话:
0571-87034068
电子邮件:
rfb.gcc@hz.gov.cn
联系人:
薛艳萍、沈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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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1.人防工程的使用申请(原件1份);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份);
3.使用人防工程的租赁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1份);
4.简单的装修和风、水、电管改道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涉及到主体工程改造的,按“人民防空工程改造许可”事项办理)(图纸原件各1份,,技术资料复印件各1份);
5.《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书》(杭州市人防办公室印制)(原件一式4份);
6.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复印件1份)。
说明:请您在已准备好的材料前打勾,已确认材料是否准备齐全。
如果您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点击“
在线咨询
”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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