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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推进人防向民防的转变,实现防空防灾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平时担负组织领导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任务和承担城市部分防灾救灾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担负组织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的任务。  

  (一)平时任务 
  1、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协助同级军事部门搞好有关的城市防卫建设。 
  2、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
  3、编制民防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部分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指挥通信保障。
  4、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审批工作。
  5、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维护管理、拆除的审批。
  6、组织实施人防指挥通信、警报、指挥所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必要的防空演练。  
  7、确定重要防护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训练人防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防科技研究;组织通信、防化等七支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  
  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确定教育内容,并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10、管理人防国有资产、经费和物资;依法收取人防结建费和征收人防建设费。
  11、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违法案件。
  12、指导各区、县(市)人民防空业务工作。
  13、承办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战时任务 
  1、根据杭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决定开设并进驻指挥所,发布人防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2、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
  3、根据命令发放防空袭警报。 
  4、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5、负责组织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积极配合城市防卫作战。
  6、组织监督重要经济、科研设施的转移和隐蔽。  
  7、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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